针对2023年10月30日发生的一名外包员工醉酒后骑行电动车死亡的交通事故,外包业务部总经理宋洋一行3人于11月13日到中国铁塔能源环城北路店,对昆明市铁塔公司非机动车保管站运营服务项目的9名外包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会由宋洋主持,共分5项议程进行。
培训会在昆明市盘龙区天宇盛苑4-A10号、中国铁塔能源环城北路店2楼会议室举行。
昆明市铁塔公司项目主管李哲在培训会上发言。
第一项议程:由昆明市铁塔公司该项目主管李哲发言。他说“由于非机动车保管站运营项目工作的特殊性,员工骑行电动车在外边跑的时间比较多,市铁塔公司一直都在强调如何确保员工的安全问题。无论上下班还是工作期间希望员工一切以安全为前提,要特别注意骑行速度慢一点;二是公司已经为员工配备了相关安全使用工具,在电路操作中要先检测一下,看看是否存在漏电的情况,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下一步操作;三是工作中遇到与安全发生冲突的事要先汇报,保证生命安全第一,如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公司已配备了骑行电动车的头盔、反光背心、护膝、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希望大家工作期间按照要求进行佩戴;五是检查中若发现员工没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公司会进行严格考核并处罚,希望大家也不要因为有考核就产生心理负担,考核实际上对大家是一种保护。”
外包业务部副总经理康正发宣贯《外包员工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项议程:由外包业务部副总经理康正发宣贯《佩戴头盔—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外包员工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规定》、《云南国豪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处罚制度》等内容。再次要求参会员工在工作时对公司配备的头盔等安全防护用品要认真佩戴,不佩戴的会被扣分处罚;强调电动车搭乘人数不得超过2人,超过的也会被记3分。希望项目组长每天要对员工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要在违规确认单上按照事实填写处罚内容,并由员工签字确认,公司根据情节分别记分。记满10分的,按照公司违规违纪处罚制度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劳动补偿金。通过培训学习,敦促员工出行途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头盔等防护用品,控制好车速,不酒后驾驶、不强超强会、不闯红灯,确保每天出行安全。工作中还要注意防火、防电,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操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三项议程:在员工中收集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员工提出希望配备手电筒和蓝牙耳机等物品。
宋洋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进行强调。
第四项议程:宋洋对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行强调,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重视上下班期间的出行安全工作,要各行其道、各司其职,牢记安全意识,熟记培训内容,做到入脑、入心并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二是向大家通报赵志强“10.30”单方交通事故,给上下班期间大部分骑电动车的员工敲警钟,骑行电动车的时候严禁饮酒,注意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做到安全骑行。希望不要因为赵志强的交通事故给大家带来恐惧心理,认为同事间不能再在一起聚餐,关键是聚餐时尽量不喝酒或少喝酒,特别是喝酒后就不要开车了,更不要把车(包括摩托车、电动车)钥匙借给醉酒的人驾驶,否则一旦发生伤亡事故都将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强调虽然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险和意外险,但工伤险理赔的前提条件是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才能获得理赔,而意外险理赔也是在没有喝酒及醉酒的前提下发生意外事故的才能得到理赔,希望大家转变公司为大家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一定可以得到理赔的观念。
非机动车保管站运营项目组长王瑞以案诠释法。
第五项议程:由项目组长王瑞把赵志强交通事故的教训做现身说法,告诫在座的同事:一是在骑电动车的时候坚决不要用单手骑车,要改掉不良的驾驶习惯;二是喝酒不要过量,特别是喝酒后不要再驾驶汽车、电动车,正常上班或者值班期间就坚决不要喝酒了;三是今后请客吃饭、聚餐要尽量避免,以免承担赔偿责任;四是今后骑电动车上下班期间一定要佩戴公司配备的防护用品,没有佩戴的要进行严格考核并处罚,目的是保护大家的人身安全;五是会正确面对赵志强的这起交通事故,从中认真总结教训。
通过本次安全培训,让员工懂得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班期间自觉佩戴头盔、佩戴好防护用品,出行安全、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学会了正确处理人、车、路之间的关系,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让“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的理念植根于心。本次培训圆满结束,达到预期目的。
在培训会上收集员工还需要配备的安全物品。
悬挂在会议室墙上的消防安全和应急安全警示牌,每天为员工的安全操作敲响警钟。
店内张贴的铁塔能源四大业务品牌宣传栏,时刻提醒公司员工要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中国铁塔能源环城北路店内配备的应急药品急救箱为员工及客户安全提供应急保障。